受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高丽营镇2018—2020年平原生态林养护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工作。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高丽营镇2018—2020年平原生态林养护资金项目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
1.3招标范围:高丽营镇2018-2020年平原生态林养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估算金额1930.114575万元。
1.5招标编号:jclxzb-2018-00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
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具备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施工。
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拟参加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有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从业经历,并经过专业培训。
4、需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类似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予投标补偿。
6、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单位超过7家采用资格预审,未超过7家采用资格后审。3、投标报名
3.1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