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2机组金属检验缺陷管更换备件管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0081
2.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2机组金属检验缺陷管更换备件管采购。
招标采购范围:
Φ133×12.5、Φ159×25、15CrMo外悬吊管道、管件;Φ324×28、12Cr1MoV主给水管道、管件;Φ108以下疏水管道、管件。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1年工程总价不超76万元)。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表中总价仅作为评标依据,分项综合单价报价可作为后续其他类似项目采购的依据。
计划工期:2018年#1、#2机组检修期间,发现超标缺陷告知后10天内供货。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2个不同电厂(或电厂建设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①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包含p91或p92材质的管道。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