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
1.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厂区相关设备重点部位防盗治安维护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0086
2. 工程概况:
负责承担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厂区内相关设备及重点部位防盗治安维护工作(24小时),具体地点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方安排,确保达到厂区相关设备及重点部位防盗治安维护要求。
招标范围:
负责承担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厂大门、办公楼、煤场门、厂区南门、铁路出口、铁路入口、机房的值守工作、重点部位的防盗治安巡逻工作。(24小时)
中标方需备用应急巡逻车辆10辆以上,应急队员20人以上,以便随时处理甲方单位的突发事件,接招标方通知十五分钟内必须赶到事发现场。
所有保安必须配备不限于以下装备:执法仪、防制服、头盔、橡胶警棍、对讲机、盾牌、钢叉、手电等防护装备。
和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警协议;并成立20人的应急分队,有能力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各种突发治安事件。
安保人员:67人,其中厂大门14人,办公楼4人,煤场门4人,厂区南门6人,铁路出口4人,铁路入口4人,四台机组8人,巡逻队21人,队长2人。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发票要求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不少于3年的服务合同业绩,服务单位不少于3家不同单位。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作方联系人电话及通信地址;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资格证书》;
投标人如不是属地公司(朔州市内)中标,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朔州市注册分公司或办事机构;
投标人派遣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