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4机组部分炉外管道检验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0097
2. 工程概况:
神头第二发电厂#3、#4 机组系捷克制造的500MW 机组,分别于2004 年12月24日、2005年5月1日建成投产。汽轮机:亚临界一级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双背压凝汽式、型号K-500-16.18;锅炉:亚临界低倍率强制循环固态排渣塔式锅炉,锅炉本体全部采用钢结构支撑、全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布置方式,型号1650-17.46-540/540。
本工程为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检验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对64m-102m左右侧外悬吊联络管及部分联箱直管、弯管、焊口等部件进行全面检验,对发现存在超标缺陷进行消除,防止部件爆破,避免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件发生,为电力生产安全运行打下坚实的设备基础。
招标范围:
内容主要包括计划检验Φ273×25、15121右侧水冷壁出口至汽水分离器联络管直管40件,弯管12件,焊口58道;右侧汽水分离器出口至强循泵联络管Φ273×25、15121焊缝6道、弯管4件,Φ377×32、15121三通1件、焊缝10道、弯管2件、直管7件,Φ406.4×25、WB36三通1件、焊缝8道、弯管2件、直管5件。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发票要求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期要求:2018年#4机组检修期间,检验完成后1个月内出具检验报告。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4机组。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机组同类型项目不少于1个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无损检测机构C级(含C级)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