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空压机维保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0100
2. 工程概况:
一期主机装设3台LS25S-350HHAC寿力空压机及配套干燥机系统,除灰装设6台LS25S-350HAC寿力空压机及配套干燥机系统、化学除盐站3台SIRIUS250/7.5A喷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干燥机及配套储气罐维保;由于空压机系统集成度高,日常检修、维护工作量大,需专业技能人员进行定期零部件更换及运行缺陷消除。本项目主要内容是负责完成神头二电厂一期空压机、干燥机系统维保工作的人工费用。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完成神头二电厂一期所有空压机、干燥机共12台(套)的维保工作(一期主机及除灰9台空压机主机设备为寿力公司生产,化学除盐站3台喷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为康普艾公司生产),所有备品备件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工作内容包括::
(1)空压机、干燥机共12台(套)的机务维保工作,机务部分不包括机头整体返厂的解体保养(投标方负责整体设备的拆装);
(2)空压机、干燥机共12台(套)的电仪维保工作。所有电仪控制部分以进、出空压机、干燥机第一排端子为界,空压机、干燥机侧归投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空压机内所有电机日常维护(包括日常巡检、定期加油等),电机需要检修时,投标方负责电机的拆装,电机检修由招标方负责;高压电缆不归投标方负责;
(3)后处理冷干系统、储气罐的定期维护保养及临时故障的处理等维保工作;
(4)设备卫生清扫、空压机区域清扫、检查油位、日常补充油、吹扫冷却器和空滤芯等日常工作;
(5)负责编制空压机及后处理系统的维护保养计划、施工场地布置图、技术准备以及组织协调等等工作;
(6)投标人派常年驻厂维保人员(不少于3人,必须有一位空压机电控专业人员)负责以上述维保工作,维保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按月度费用报综合单价,合计总价,按18个月维保时间报总价作为评标价。发票要求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期要求:在目前签订的合同终止后(目前合同:主机、除灰空压机维保截止2018年5月31日,化学除盐站空压机维保截止2018年5月31日)开始工作,工期18个月,截止2019年6月30日。结算时在总价基础上按短缺月数核减。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同类型不少于3个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空压机及配件销售、维护、保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