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8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公司)2018年度2×660MW机组磨煤机、灰渣、脱硫系统机务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第一次公告截止,投标单位不足,现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059/16-QT-0201 |
2018年度磨煤机、灰渣、脱硫系统机务设备检修维护 |
900 |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一期2×660MW机组磨煤机、灰渣、脱硫系统机务设备检修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概况:
1 工程地址: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2 项目规模:一期2×660MW机组磨煤机、灰渣、脱硫系统机务设备的检修维护、计划性检修、安全文明生产及现场7S管理等工作。
3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4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2月开工。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请提供合格资格审查资料。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投标,不接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和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投标人应提供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磨煤机、灰渣、脱硫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服务业绩合同3项及以上(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投标人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电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注:本次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