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由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绿化面积约为39393平米,范围主要包括二期主厂区、原水化水区、煤场区绿化及码头便道施工区域绿化恢复,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场地垃圾清理、大石块及多余土方外运、绿化土回填;
2) 区域内乔木灌木种植、百慕大与美国黑麦草混播草坪;
3) 高密度沉淀池、综合管架构筑物立面垂直绿化,面积约128平米,最高标高7.80米;
4)绿篱、花箱、景观石、园路等;
5)配套景观照明;
6)配套景观给水系统施工,含给水管埋设、安装及部分马路、砼地坪的破除及恢复。
7)乔木支撑和绕草绳等措施,为期一年的绿化养护。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 2012 年12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 500 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园林绿化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 2012 年12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 500 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且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至投标截止前3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其他
1、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8日9:00至2018年1月1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