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公司及阿镇镇区内换热站、管网资产评估项目(二次)已由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以新右政字【2017】3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右旗
2.2 建设规模:对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公司及阿镇镇区内换热站、管网所涉及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2.3招标范围:对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公司及阿镇镇区内换热站、管网所涉及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2.4服务周期:2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执业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