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定西市安定区东湖公园景观构筑物提升工程(公共卫生间)项目
由安发改项目办[2017]4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为企业捐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定西市安定区东湖公园景观构筑物提升工程(公共卫生间)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224平方米,新建框架结构公共卫生间2座253.72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层高4.5米,建筑高度6.15米。工程总投资102.4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
2.3工程地点:定西市安定区东湖公园
2.4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地点:定西市安定区新城佳苑17号楼4单元102室。
5.2现场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同时提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之前。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29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定西市安定区园林绿化局会议室
注:开标时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