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酒泉市边防支队招标代理服务资源库入围资格公开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规范部队工程招投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现以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为我支队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诚邀具备代理服务能力的机构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武警酒泉市边防支队招标代理服务资源库入围资格公开比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通过报名自荐及评比考察的方式,确定5家机构入围招标代理服务资源库,代理服务期限2年,主要协助我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类的代理招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服务代理招标;工程类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服务代理招标。
三、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和发展和改革部门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甘肃省外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入甘备案登记证);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从业资格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其中招标师不得少于2人),要求提供近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成功代理过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业务,要求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及招标工作完成后经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监理、货物);
4.在酒泉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服务团队,在酒泉市能开展招标工作;
5.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2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比选人项目中出现重大失误被比选人列入黑名单的服务机构取消比选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及管理要求
1.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比考察的方式,择优选取入库机构。比选人无义务向未入库的竞标人解释未入库原因和退还其文件资料;
2.代理服务实行动态管理,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代理机构,被确定的代理机构不得拒绝委托,否则按违约责任处理,解除服务协议,并列入不良记录;
3.服务单位代理的项目在代理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经查实即视为违约,并追究服务单位的法律责任,自动解除服务协议,列入不良记录,两年内不能承接比选人相关项目代理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上午08时30分--11时50分
下午14时30分--17时50分
2. 报名地点:酒泉市肃州区晋城路80#武警酒泉市边防支队
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甘肃省外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入甘备案登记证复印件;拟派往我单位代理业务的从业人员名册;拟派往我单位代理业务的从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花名册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拟派往我单位代理业务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②比选资料一份(要求详细反映代理机构资质、规模、办公设备、从业人员、招标机构开评标环境、近2年在甘肃的业绩、近2年财务审计状况、信用、荣誉、收费、服务承诺等)。③以上报名和比选资料须分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通报;
4. 逾期报名送达的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