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qcy2017-025
一.招标条件
2018年含油污泥(危险废物)运输转移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油气储运公司油气长输管道有四千多公里,油气站库二十多个,点多线长,分布在北疆14个市县、准葛尔盆地周边及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腹地。为能及时运输转移站库、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需委托有危废运输转移资质的单位,对油气储运公司产生的污油泥HW08类的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转移。油气储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油泥主要来源包括因清罐而产生及因管线破损而产生的油泥等。
2.2 招标范围:
油气储运公司克-乌油气管线、彩-石-克油气管线、东疆火-三油线、三-化油线、克-独油气管线、夏-百-克油气管线、风-克油气管线、交油队、输气队所辖油气管线及其站库清罐、清管及应急维修过程中产生含油污泥,现需采用无污染运输方式对含油污泥进行运输转移。
2.3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各油气站库、所属油气管道。
2.4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具备克拉玛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取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颁发的有效《市场准入证》《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能满足本工程要求。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9日8时00分至2018年1 月13日2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