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全自动油压手术床, 4台(骨科1台,未标注骨科3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77-174zydxfsyy4/01
招标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全自动油压手术床及干扰电治疗仪项目(第一包 全自动油压手术床)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骨科全电动手术床 | 1 | 台面纵向平移 ≥300mm等 | |
2 | 全电动手术床 | 3 | 底座及立柱为医疗级SUS304#不锈钢包覆。承重≥225Kg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近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
(7)近年(2017年上半年)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9)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需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13)如经销商参与投标,需另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14)如经销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15)进口设备需提供中文标示
报名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被授权人身份证;(5)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6)近年(2017年上半年)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7)近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8)经销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9)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或47美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1-0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1-15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2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11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1-30 09: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