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生水加热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8-01-08
招标编号:STC18B00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对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志家庄村
建设规模:2×350MW低热值发电机组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招标编号 |
招标名称 |
1. |
STC18B005 |
生水加热器设备采购 |
三、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和冻结、破产、重组、企业亏损状态。近五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被终止合同。
3)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有效认证证书。
5) 所投设备若属于全国工业品产品许可证目录内,均需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7) 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若设备已投运需提供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 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9) 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10) 所有业绩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名称相符的独立业绩,不得应用代理或联合体业绩。
11) 近五年内(2013年1月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单台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同类型设备的合同业绩(业绩清单中需注明容量、台数、投运时间、项目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需递交资料:
(1) 报名表(投标人自制,需包含招标编号,招标名称,项目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和其他资质证书(详见投标资格要求);
(4) 业绩清单(需注明容量、台数、投运时间、项目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5) 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应与业绩清单相对应。
五、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下午16:3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