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北控通格朗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吉尔特矿区通格朗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吉尔特矿区通格朗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招标编号:0773-1740GNNM04437
3.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吉尔特矿区通格朗矿井及选煤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隶属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管辖,面积约116.28km2。其极值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5′00″~109°24′02″;北纬: 39°16′28″~ 39°22′47″
4.工作内容:
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呼吉尔特矿区通格朗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协助通过国家环评中心的技术审查并获得环保部的批复文件。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甲级:采掘;
(5)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12年12月--2017年12月)煤矿500万吨/年规模及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且报告顺利获得国家环保部批复,并提供批复材料(业绩需附合同或委托书);
(6)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在近五年(2012年12月--2017年12月)内无合同违约行为、无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记录、在设计咨询项目中无重大责任事故;
(9)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违规分包、违法外包;
7.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