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五营至梅花山滑雪场公路建设项目已由伊春市五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发[2017] 1号文件和伊春市交通运输局以伊交发 [2017] 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及市财政以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解决。招标人为伊春市旅游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1.080公里,全线共设小桥1座26m,涵洞80道,设平面交叉17处,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7月31日。总工 期51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6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标 段 路基、路面等工程内容 31.08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2) 同时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报名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确认日期以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 年01月 08日至 2018 年01月12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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