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配合2018年度二期安全阀校验(二次)招标公告
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配合2018年度二期安全阀校验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8-0089
2.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配合2018年度二期安全阀校验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方规定范围内的配合2018年度二期安全阀校验项目,所有材料、工器具、安全用具均由中标方负责。施工人员须具备高处作业相关资质。
总体施工内容:
2018年度二期安全阀校验搭设脚手架项目。
锅炉管阀班#3炉27台、#4炉25台;锅炉风机班21台;汽机66台;水灰部水检一班32台、水检二班12台、水处理班12台、灰检一班14台、干除灰班1台。合计210台。所需搭设脚手架,满足校验要求。
预估需搭设脚手架7500立方米。招标方不保证预估量与实际量一致。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及时完成施工任务,包括夜间和假节日。需要时的安全照明。
投标单位报出综合单价(元/立方米),综合单价已包含组成此单价的一切费用。预估施工量仅作为评标用。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和暂估总价(综合单价: 元/立方米),乘以预估工作量得出总价,发票要求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2018年8月01日至2018年10月01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发电机组不少于3个脚手架施工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脚手架搭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