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项目施工采购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G-2018-2-016 2.2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项目施工采购招标 2.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4建设工期:按合同约定 2.5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6安全承诺:符合国家工程安全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8日至 2018年 1月 15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下午 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路148号航天小区1-4-308室)现场报名。 4.2投标报名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来我公司进行审核,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备存,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3)承装(修、试)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8日至 2018年 1月 15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下午 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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