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1、#3中继泵站电源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18-01-08
受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委托,对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1、#3中继泵站电源施工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
二、招标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1、#3中继泵站电源施工标段
见下表(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
标书费(元) |
|
CHDTDZ119/17-SG-0902 |
#1中继泵站电源施工标段 |
1200.00 |
CHDTDZ119/17-SG-0903 |
#3中继泵站电源施工标段 |
800.00 |
五、招标工程总体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
2、招标范围
#1中继泵站电源施工标段:
第一路电源(新建):电缆采用YJV22-8.7/15-3*240,线路由永宁县110KV永宁变10KV间隔出线,至1中继泵站10KV高压进线柜,电源线路全长4561米,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路径附图。
第二路电源:电缆采用YJV22-8.7/15-3*240,从1号中继泵站南侧黄河盾构电源电缆井引接至1中继泵站10KV高压进线柜,电源线路全长395米。
河西穿黄隧道电源:本期要从#1中继泵站两段10kV开关柜各引接一路电源作为黄河隧道西岸工作井永久电源,每路容量为630KVA,由#1中继泵站10kV配电室高压两段出线柜各引接2根电缆,向南利用管道至原有架空线路至末端杆,然后采用电缆引入穿黄隧道10kV电源进线开关柜,新建2根YJV22-8.7/15-3*50高压电缆长度0.55KM,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路径附图。
本次含穿黄隧道10kV开闭所的移位改造工作,开闭所移至穿黄隧道10kV配电室后,投标方完成进线电源电缆安装后,确保10kV开关柜顺利带电即可,10kV开关柜出线由隧道施工单位完成。
#3中继泵站电源施工标段:
第一路电源:电缆采用YJV22-8.7/15-3*185,线路由110KV望远变10KV望丽线出线至3号中继泵站高压配电室,电源线路全长1.15KM,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路径附图。
第二路电源:电缆采用YJV22-8.7/15-3*185,线路由110KV上前城变10KV环网柜出线至3号中继泵站配电室,电源线路全长2.1KM,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路径附图。
3、施工工期
(1)#1中继泵站工程暂定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建12000kVA线路工程于 2018 年 01月20日开工, 2018 年03月 30 日完工。
第二阶段:利旧线路及河西穿黄隧道电源改造工程于 2018 年 08月30日开工, 2018 年09月 30 日完工。
(2)#3中继泵站工程暂定时间:
新建两条4300kVA线路工程于 2018 年 01月20日开工, 2018 年03月 30 日完工。
(二)前期工作进展、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
宁夏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供热热网项目费用列支华电集团批复的前期费用,已具备招标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专用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承装三级、承试三级资质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2.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3所报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B类资格证书原件。
2.4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2.5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10kV及以上等级线路投运业绩不少于10项。(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证明及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2.6设备人员要求:企业具有按期完成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 项目部要求
3.1项目经理要求
必须是与承包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具有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B类资格证书,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专职安全副经理
必须是与承包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专职安全副经理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
潜在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参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2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5.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报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报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报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报价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6.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采购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报价人。
备注:报价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8年01月08日~2018年01月15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