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餐饮中心(一层)经营项目(编号:lnjj2017-00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应自觉抵制招标投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与本校其它餐饮中心经营项目不兼中;
2)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资格证明必须与投标主体名称保持一致,不接受主体以外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的资质;
3) 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提供所有合作单位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证明及无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证明。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8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2:30--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