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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浏览次数:0
 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08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受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招标编号:D5300000000618001003)。
2.2项目概况:曲靖电厂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水镇横山村北面,石坝水库西面,鸡上河与石坝水库低缓分水岭北坡。地理坐标为东经104°03¢,北纬25°39¢。贵昆公路和盘西铁路从厂区北侧约1.5km处通过。电厂西距曲靖市区42km,东距富源县12km。
#1号机组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一炉一塔全烟气脱硫装置(FGD),该装置由浙江天靖投资有限公司BOT。
2.3招标范围: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勘测设计、土建(含旧建筑和设备的折除、恢复、场地硬化、道路规划等)、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改造后性能试验的配合(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等。原吸收塔系统改造,除雾器改造,改造后SO2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还包括配套的相关电气控制部分及测量仪表的改造。
2.4 项目工期:1号机组计划于2018年6月1日至7月20日进行停机检修(以电网批准工期为准),设备到货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施工工期限定3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区内;
2.6 资金来源:自筹;
2.7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机组带任何负荷时烟囱入口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吸收塔改造后新增阻力小于850Pa。
2.8工程承包形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必须具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3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也未被“信用中国”登记为失信企业或有失信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2014-2016年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至今)应具有5台3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的燃煤火电机组(含公用)烟气脱硫超低排放业绩,并投运均有至少1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建设方同意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8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08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受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招标编号:D5300000000618001003)。
2.2项目概况:曲靖电厂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水镇横山村北面,石坝水库西面,鸡上河与石坝水库低缓分水岭北坡。地理坐标为东经104°03¢,北纬25°39¢。贵昆公路和盘西铁路从厂区北侧约1.5km处通过。电厂西距曲靖市区42km,东距富源县12km。
#1号机组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一炉一塔全烟气脱硫装置(FGD),该装置由浙江天靖投资有限公司BOT。
2.3招标范围: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提效改造EPC项目勘测设计、土建(含旧建筑和设备的折除、恢复、场地硬化、道路规划等)、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改造后性能试验的配合(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等。原吸收塔系统改造,除雾器改造,改造后SO2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还包括配套的相关电气控制部分及测量仪表的改造。
2.4 项目工期:1号机组计划于2018年6月1日至7月20日进行停机检修(以电网批准工期为准),设备到货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施工工期限定3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区内;
2.6 资金来源:自筹;
2.7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机组带任何负荷时烟囱入口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吸收塔改造后新增阻力小于850Pa。
2.8工程承包形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必须具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3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也未被“信用中国”登记为失信企业或有失信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2014-2016年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至今)应具有5台3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的燃煤火电机组(含公用)烟气脱硫超低排放业绩,并投运均有至少1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建设方同意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8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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