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BSJ-201710QT-035007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雪茄市场调研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烟工董决[20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 雪茄市场调研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2招标范围: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3履约期限: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市场营销策划或管理咨询企业资质的一般纳税人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 1、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20万元以上的类似服务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发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投标文件活动前五年内(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 月 1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