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编号:FJHL〔2017〕福第012号 开标时间:2018-01-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L〔2017〕福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达路台江区委巡查办公室一至五层装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2.1.1.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349061元,K取7%,发包价326247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广达路台江区委巡查办公室一至五层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巡查办公室一至五层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9061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编号:FJHL〔2017〕福第012号 开标时间:2018-01-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L〔2017〕福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达路台江区委巡查办公室一至五层装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2.1.1.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349061元,K取7%,发包价326247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广达路台江区委巡查办公室一至五层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巡查办公室一至五层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9061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