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活化给煤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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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2台功能完整的活化给煤机设备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6. 投标人所投标的设备具有应用于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额定出力不小于1500吨/小时的活化给煤机4台及以上且至少运行1年(2016年12月31日)的合同运行业绩。(所要求的活化给煤机业绩必须是方形大开口,无出口闸板门。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技术参数和供货清单等)
7. 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www.dlztb.com/),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8日9:00至2018年1月1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0时 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平台客服联系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