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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煤废水治理系统(镇海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含煤废水治理系统招标公告

ZJTY10180046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含煤废水治理系统设备以及系统所属区域内的相应的管道、管件、阀门、支架和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6.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两个工程及以上,且单套设备出力20t/h及以上的电絮凝工艺的含煤废水治理系统并应有两年以上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规格以及使用条件等信息。

7.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www.dlztb.com/),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8日9:00至2018年1月1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910 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平台客服联系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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