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18年成套院保安服务的招标人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1 2018-2019年成套院院本部保安服务 日班:3保安员+1保安队长;夜班:3保安员
2 2018-2019年成套院浦东试验基地保安服务 日班:3保安员+1保安队长;夜班:4保安员
请投标方根据上述上岗人员要求综合考虑人员配备方案,并根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投标。
2.2 服务地点: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成套院)/闵行区召楼路3836号(浦东试验基地)。
2.3 服务期限:第一次签订为期2年的服务合同。2年服务合同到期前6个月,招标方对中标方的服务进行考评,达标则中标方与招标方的服务合同自动续签2年;如不达标,则招标方有权终止与中标方的服务合同。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300万及以上,总公司注册地在上海且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有保安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有资格和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
3.3 业绩要求:投标方在过去三年内具有至少5个同类服务项目业绩的企业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及合格的事业单位)。
3.4 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