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集采编号:POWERCHINA-0102-18002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星湖湾”高层住宅(二期)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工程。
1.2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宁华路以东,洋湖路以北。
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长县发改备【2013】85号。
1.4资金来源:自筹 。
1.5工程内容(概况):三标总建筑面积为65438.00平方米。包括G2-4#栋、G2-5#栋、G2-6#栋,其中G2-4#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0层,总建筑面积23482㎡;G2-5#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3层,总建筑面积28525㎡;G2-6#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2层,总建筑面积13431㎡。
2、采购数量: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宁华路以东,洋湖路以北长沙星湖湾二期项目工程现场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万,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1.5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7投标人须免息垫资500万元货款并出具垫资承诺书,若违约则扣除合同价款5%作为违约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前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集采编号:POWERCHINA-0102-18002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星湖湾”高层住宅(二期)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工程。
1.2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宁华路以东,洋湖路以北。
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长县发改备【2013】85号。
1.4资金来源:自筹 。
1.5工程内容(概况):三标总建筑面积为65438.00平方米。包括G2-4#栋、G2-5#栋、G2-6#栋,其中G2-4#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0层,总建筑面积23482㎡;G2-5#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3层,总建筑面积28525㎡;G2-6#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32层,总建筑面积13431㎡。
2、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日期 |
钢筋 |
HRB300Ⅰ级/ HRB400Ⅲ级/ HRB400EⅢ级 |
盘条、螺纹 |
3249 |
吨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3、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宁华路以东,洋湖路以北长沙星湖湾二期项目工程现场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万,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1.5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7投标人须免息垫资500万元货款并出具垫资承诺书,若违约则扣除合同价款5%作为违约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