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18)建字第46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明区茶花广场城市公园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已由贵阳市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贵阳市南明区茶花广场城市公园景观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项字【2017】182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南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南明区玉溪路11号 ,项目投资:389.34 万元 ,工期:180日历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硬景部分;安装栏杆、排水沟511.2米;铺装石材、木材1142.39平方米;回填土与垫层石材1128.75立方米;修建厕所、LOGO标识标牌、花池、廊架等15个。软景部分:栽植竹类437丛;栽植大乔39株;栽植小灌木1223.5平方米;树木支撑架、遮阴棚1346株;铺装滤水层、回填土回填802.04立方米。安装部分:给排水工程、电缆1243.68米;螺纹阀门、配电箱、草坪灯等37个;回填土回填725.99立方米。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0日 10时00分至 2018年01月30日 10时00分,在( )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31日 10时30分 ,地点:(四楼开标室1(拍卖室)),(详见一楼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