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微电影《星星点灯》影视作品制作项目(201706批次标19)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法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项目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微电影《星星点灯》影视作品制作项目(201706批次标19);
招标范围:微电影《星星点灯》影视作品制作。
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项目控制价36765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含税,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方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分标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 合计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限
1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微电影《星星点灯》影视作品制作项目(201706批次标19) 制作准备费 前期试镜、准备、堪景等 2000 36765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制作人员费 美术指导、摄影师、编剧、监制、场务、化妆、演员、灯光师、特效师等 274000
器材租借费 电影摄影机、稳定器、灯光器材、发电车、摇臂等 31900
场景取景费 场棚租金、场景设计、空调、场地租金等 10000
道具、服装费 道具购买、道具租金、设计制作、服装费 10000
影像后期制作费 剪辑、三维动画制作等 5000
交通伙食费 群众演员(30-40人)餐饮、出租车等 34750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在宁波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1月29日上午9:30整(接标书时间为8:30到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招标公司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重点检查投标人的身份信息。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请单独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
2)如果是授权委托人投标,请单独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提供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样法律效应的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者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满足上述告知要求,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由此对贵公司造成的重大影响,后果敬请自负。
授权委托书上面不能作任何涂改,如若涂改需盖公章覆盖,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5、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16:00(北京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