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建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015
1. 招标条件
天府建材公司双流区籍田项目已由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水电成都天府新区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占股51%)与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占股49%)共同出资建立的国有合资企业。目前,拥有2条180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月供应量可达8万方。籍田站不直两座HZS240全环保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5000方以上全封闭式砂石存料仓,以及废水、废浆、废渣处理系统等;建成投产后单日可生产混凝土5000立方米以上,月生产混凝土10万立方米以上,年产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屋建设,市政设施、水利工程、道路桥梁等。
2.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系统,具体数量等见下表:
说明:
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具体数量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交货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籍田镇鱼鹤村201号。
3、供货日期:2018年2月10日前交货。
4、报价包含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设计生产污水处理设备的相关能力和资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污水处理设备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累计供货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设备代理商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1月17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建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015
1. 招标条件
天府建材公司双流区籍田项目已由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水电成都天府新区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占股51%)与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占股49%)共同出资建立的国有合资企业。目前,拥有2条180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月供应量可达8万方。籍田站不直两座HZS240全环保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5000方以上全封闭式砂石存料仓,以及废水、废浆、废渣处理系统等;建成投产后单日可生产混凝土5000立方米以上,月生产混凝土10万立方米以上,年产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屋建设,市政设施、水利工程、道路桥梁等。
2.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系统,具体数量等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系统 |
WTS-1000 |
台 |
2 |
|
合计 |
2 |
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具体数量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交货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籍田镇鱼鹤村201号。
3、供货日期:2018年2月10日前交货。
4、报价包含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设计生产污水处理设备的相关能力和资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污水处理设备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累计供货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设备代理商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1月17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