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供电局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基础设施)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供电局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基础设施)已由《关于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预安排的通知》桂电办函[2017]4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2409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宁供电局金湖丽景、南湖、白沙、凤冠、亭洪路、桃源路、南国街后8号、南国街后15号、南国街23号、南国街后27号、淡村路22号、福建园、黎塘职工家属区。
2.2建设规模:南宁供电局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基础设施)。项目预计采购金额:约278.82万元,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4招标范围:包工包料,需对以上13个职工家属区的保安岗亭、路面、排污管道、电缆沟盖板、围墙、公共照明、电动车棚等进行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南宁供电局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改造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工程发票资格,投标人代表需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由投标单位对该代表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须提交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的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1月16日17时00分00秒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