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 已由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高新管发〔2017〕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榆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榆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榆林市高新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内,占地约 80 亩。
建设规模:建设处理生活垃圾量1300t/d,处理污水处理厂剩余活性污泥100t/d,配套建设2台500t/d CFB垃圾焚烧炉和2台12MW汽轮发电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厂房、工业水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电子汽车衡及磅房、点火油库、综合楼等。
设计范围: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用地规划红线以内厂区范围所有生产设施(不含钢结构网架、幕墙及渗滤液处理站)、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建筑物、道路等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包括编制技术规范书,招标答疑等)、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设计周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日处理垃圾量600吨及以上或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厂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4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9楼 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锦园新世纪小区C4-3-1102室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912-3547843
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9楼
邮 编:720054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89550809
传 真:029-89550802
电子邮件:sxhbj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8111701013700052312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