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LDY-LS-HY2018001
开标时间:2018-01-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招标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择优选择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7〕1255号)文件、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招标事宜的通知》(桂水电司规[2018]2号)。
1.2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
1.3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1.6项目编号:SLDY-LS-HY2018001。
1.7招标范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协助办理和取得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1.8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3项目主要设计工程师具有电气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由社保机构出具开标前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2.4具有较强的设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好,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招标工程的要求;
2.5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行政机关或管理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行政机关或管理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具备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2.7投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2.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截止日近5年内被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咨询(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10如果中标人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自2018年1月9日至1月16日正常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开标时间:2018-01-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8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招标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择优选择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7〕1255号)文件、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招标事宜的通知》(桂水电司规[2018]2号)。
1.2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
1.3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1.6项目编号:SLDY-LS-HY2018001。
1.7招标范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协助办理和取得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1.8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3项目主要设计工程师具有电气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由社保机构出具开标前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2.4具有较强的设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好,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招标工程的要求;
2.5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未被相关行政机关或管理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行政机关或管理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具备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2.7投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2.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截止日近5年内被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咨询(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10如果中标人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自2018年1月9日至1月16日正常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