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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开放传输网络运营平台(OTMS)配套项目比选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开放传输网络运营平台(OTMS)配套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开放传输网络运营平台(OTMS)配套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70008N5436)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49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比选范围:本项目需完成与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开放传输网络运营平台(OTMS)的配套接口服务及个性化需求,主要内容如下:
(1)与新疆电信其他系统接口对接:
①完成新疆电信资源接口的开发并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OTMS系统中I3接口对接,实现资源释放与反写;
②完成新疆电信智能网管接口的开发并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OTMS系统中I1接口对接,实现对OTMS系统提供数据和服务能力;
③完成中国电信集团公司OTMS系统中的统一调度平台与新疆电信服开系统和资源系统的接口开发对接及流程穿刺。
(2)新疆电信个性化需求:
①实现OTN资源预警可视化;
②实现OTN重要客户的通道性能、告警可视化呈现及主动维护;
③实现传输光缆故障自动关联业务。
1.2.1 软件:
1) 参选人提供的软件包括:2017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开放传输网络运营平台(OTMS)配套项目应用软件、工具软件及其他可能使用到的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软件(如数据库、中间件、HA、集群软件等);
2) 参选人提供的系统软件配置,如有遗漏,卖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选将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 参选人提供的系统软件配置,应和原有系统兼容,并稳定运行,否则,将认为卖方将免费更换为兼容和稳定版本;
4) 参选人所提供软件应为最新且成熟稳定的商用版本,必须涵盖本技术规范书所列出的所有功能,并要保证安全可靠及未来扩容和版本升级方便,在建议书中要详细列出所提供的软件清单、发布日期和升级说明。
1.2.2 工程实施
(1)参选人负责软件产品的安装、实施、与周边接口对接、系统调测和技术支持;
(2)参选人负责完成主机、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网络配置、调测及技术支持;
(3)参选人配合进行设备验货、全网联调、系统测试等。
2.3 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2周内,乙方应完成并提交详细的业务需求分析说明书,并须事先经甲方确认。
2)合同签订后3周内,乙方应完成并提交系统设计文档,并经甲方确认。
3)合同签订后7周内,乙方应完成应用软件的开发,并将应用软件、自测报告、测试方案提交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应通过甲方组织的实验室测试。
4)合同签订后9周内,乙方应完成整个系统的应用软件现场安装、调试。对系统所有软件、硬件进行初验测试的准备。
5)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正常情况下试运行期为6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6个月,还达不到要求时,余款不付,且试运行期继续顺延,一直到系统连续6个月无故障时为止。
6)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终验测试后,对工程进行终验。
2.4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5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
3.2 资质要求:①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参选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彩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②同时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同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参选。
3.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请于2018年1月10至2018年1月1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比选文件。4.2 现场购买: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前请联系姚梦奇,联系4.3 比选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需邮寄比选文件的,请申请人将所要求资料扫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及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3楼230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参选保证金:5000元。
6.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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