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SESSZ11808927
开标时间:2018-01-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预处理及闸门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
2.招标编号:SSESSZ11808927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 监督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6.工程名称: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预处理及闸门类设备采购
7.工程地址:黄江镇合路村创业一路南侧、公常路西侧、梅塘水东侧;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村
8.投资金额:¥9,305,265.99元
9.工程规模:(1)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建设规模6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2)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污水处理建设规模6万m3/d,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m3/d。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除总氮执行15mg/L),即准IV类标准。
10.发包范围: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预处理及闸门类设备采购,包括两个污水处理厂供货范围内所有货物及其附件(含PLC程序、触摸屏程序等软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及系统集成、测试、试验、运输(至各子项目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安装、单机试运转、指导及配合联合试运转(含耗材)、验收,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设计联络、招标人所在地及工地现场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保期保修服务、日常技术指导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11.完工期: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内将所有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接验收。
12.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生产制造本次投标成套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注: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对投标人无“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4条举行的投标会过程中,不对投标人在企业登记建档中资质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作强制要求,即在投标会资审环节中无需对投标人此项资质进行匹配。
13.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
15.投标会时间: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
17.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01-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预处理及闸门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
2.招标编号:SSESSZ11808927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 监督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6.工程名称: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预处理及闸门类设备采购
7.工程地址:黄江镇合路村创业一路南侧、公常路西侧、梅塘水东侧;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村
8.投资金额:¥9,305,265.99元
9.工程规模:(1)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建设规模6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2)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工程污水处理建设规模6万m3/d,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m3/d。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除总氮执行15mg/L),即准IV类标准。
10.发包范围: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预处理及闸门类设备采购,包括两个污水处理厂供货范围内所有货物及其附件(含PLC程序、触摸屏程序等软件)的设计、采购、制造及系统集成、测试、试验、运输(至各子项目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安装、单机试运转、指导及配合联合试运转(含耗材)、验收,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设计联络、招标人所在地及工地现场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保期保修服务、日常技术指导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11.完工期: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内将所有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接验收。
12.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生产制造本次投标成套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注: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对投标人无“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4条举行的投标会过程中,不对投标人在企业登记建档中资质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作强制要求,即在投标会资审环节中无需对投标人此项资质进行匹配。
13.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
15.投标会时间: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
17.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