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沙产业健康科技园外网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阿左发改发【2017】680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工程规模:1.人行道石材砖铺装18581.8m2,以及景观树池、排水沟、园路、停车场等工程。2.广场绿化:花卉草皮播种4128 m2,花卉灌木1628 m2,栽植落叶乔木243株,常绿乔木378株,花灌木196株,以及换填种植土、三年养护。3.室外电气工程:电缆敷设11842 m,装饰灯1361套,以及室外弱电等其它工程。4.室外给排水工程:安装给水管道661 m,消防管道306 m,排水432 m,砌筑检查井36座,20m3玻璃钢化粪池一座等其它工程。5.室外供热:安装热力管道731 m,砌筑砖地沟等其它工程。6.热力站工程:新建一层砖混结构热力站一座,建筑面积182.32 m2。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总工期92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6、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7、最高限价:13267556.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到的该企业注册建造师)。
2、投标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及《关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阿纪字〔2013〕17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公司成立实际年份提供)
4、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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