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市城南新区香苑东园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2010]230号),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并已落实。盐城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盐城市城南新区香苑东园18~22#楼阳台壁挂式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香苑东园18~22#楼阳台壁挂式太阳能设备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东、戴庄路西、纬九路北和盐塘河南侧。
3)工程规模:香苑东园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75229㎡,共22幢楼,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33139㎡,地下建筑面积约112347㎡(含人防和汽车库等,机动车位约3229个),本采购项目预算约65万元。
4)工期:本采购项目总供货期须服从香苑东园建设进度要求,且不得影响土建总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的总工期目标实现。
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制造标准,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质量不影响香苑东园工程验收。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城南新区香苑东园18~22#楼阳台壁挂式太阳能设备(水箱、平板、支架、防冻液、不锈钢波纹管及其保温、开洞、及其他辅材等)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保等伴随服务,即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或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的权利。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从事壁挂式太阳能设备生产厂家或销售的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管理体系标志认证证书》。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任何借口或方式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请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