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SSH-FW-XT-2018-0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废抗氧剂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烯烃厂丁苯车间清理地池、配制罐、储罐产生废抗氧剂约40吨;清理聚合釜、脱气塔、闪蒸槽等设备产生胶乳残渣约150吨;清理丁苯车间污水池产生污水池沉积物约150吨。合计约对340吨危险废物进行安全运输及处置。
2.2 服 务 期 限: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3 服 务 地 点: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13) 3. 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资质要求同上 4.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1-10 08:00:00 至 2018-01-15 16: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