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SSH-FW-XT-2018-0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废焦粉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烯烃厂乙烯车间清焦罐产生废焦粉约200吨,芳烃车间精(蒸)馏残渣约20吨。合计约对220吨危险废物进行安全运输及处置。
2.2 服 务 期 限: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3 服 务 地 点: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对废焦粉等危险废物的处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11) 3. 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资质要求同上 4.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1-10 08:00:00 至 2018-01-15 16: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