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1月涪陵4#脱水站加热炉橇招标所需加热炉橇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江汉油田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122-2009-87-B1
2.项目内容:2018年1月涪陵4#脱水站加热炉橇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采油(气)设备 2.00 包1-加热炉橇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2月28日、重庆市 (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以及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货商近3年在国内天然气行业提供类似规格的水套加热炉台数不少于 5 台。(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发票,合同等)。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并提供保证函。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8日8:00时至2018年1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