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卢森堡中心项目由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卢森堡中心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卢森堡中心项目设计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如意西路区域
(4)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36467平方米(204.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02247平方米。其中包含11.7亩公园绿地(规划不少于300个停车位)。
(5)投资估算:总投资约55亿元(含土地费用)。
(6)招标范围:包括规划/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和对外协调,以及后期服务、协调及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招标、与施工图设计单位的配合等工作)。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SJ-1。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非联合体投标人:国内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联合体投标人:国内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国外设计单位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国外设计单位只能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方案设计,国外设计单位须与国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国内设计单位。
3.2财务要求:
3.2.1非联合体投标人:国内设计单位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
3.2.2联合体投标人:国内设计单位近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
3.3业绩要求:
3.3.1非联合体投标人:
(1)国内设计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项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
(2)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须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可以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2联合体投标人:
(1)国内设计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项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
(2)国外设计单位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项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
(3)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建类项目设计业绩(须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国内设计单位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可以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10港、澳、台地区的设计单位参照国外设计单位的资格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方案招标。中标单位是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完善深化方案并承担初步设计任务。
4.2设计方案补偿费
(1)推荐3名中标候选单位。
(2)中标单位计取设计费,无设计方案补偿费;招标人拥有中标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使用权;
(3)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给予前三名未中标单位40万、35万、30万元人民币方案补偿费,其余未中标单位不予补偿。
(4)招标人拥有给予设计方案补偿费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使用权。
(5)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牵头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内部分配。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