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七甲镇李家沟村民委员会
龙口市七甲镇李家沟村便民服务大厅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七甲镇李家沟村便民服务大厅工程施工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8、须具有检察机关开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报名需认真填写“供应商报名函”、“供应商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2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