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项目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郑发改设[2016]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文物局 。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用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东大街以南、城南路以北、商城遗址东城垣以西、郑州商代遗址范围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大型博物馆,同时在馆最大参观人数约15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2756.28㎡,其中建设用地39457.94㎡。总建筑面积74930.50 ㎡,其中地上3层建筑面积35510.00 ㎡,地下2层建筑面积39420.50 ㎡,建筑占地面积17716.00㎡,建筑高度11.99m。
2.3 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项目正式用电工程设计。
2.4本次招标范围:
具体包括:方案深化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供电部门的报建、报装等手续、供电部门的审图批准工作及施工阶段的配合以及后续服务等。
2.4.1、电源点到用电点部分的路径图,包含但不仅限于市政道路电力排管、电缆井规划及方案、布线路径及设备布置方案等。
2.4.2、10/0.4kV 系统图(包括高压外网、环网柜、变配电所及其所需的照明、插座、防雷接地、通风等)。在供电方案有效期内完成供电部门对变配电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在出图前需由甲方进行审核及确认,确认无误后,再经由供电部门审批,设计图纸必须达到能够进行变配电施工招标的要求。
2.4.3、概算书。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2.6设计周期:45 日历天(包括施工图报有关电力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时间);
2.7 合同估算价:约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及依法缴纳社保(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的5万㎡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合同1份;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可以为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时间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