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财政局(泰政水复[2017]3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高港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处,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高港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分布在口岸街道、许庄街道和永安洲镇,建设灌溉泵站5座,整治河道2.63公里,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70亩,建设防渗渠道0.67公里以及小型配套建筑物,安装计量设施40台(套)。
项目总投资 :2428.21万元。
2、计划工期:2018年2月9日开工, 2018年11月30日前完工。
3、本次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约为24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