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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野徐镇永寨河兴民路桥施工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泰州市野徐镇永寨河兴民路桥工程已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2017年度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泰高新发改发【2017】161号 ),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野徐镇兴民路永寨河上,现状为一土坝,下设过水涵管,因坝下涵洞管径较小,涵洞底高程过高,不能满足沟通水系的需要,现拆除原有土坝,新建一座单跨20m,宽19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采用新建素砼挡墙与上下游已建挡墙衔接,因为土坝东南侧岸边房屋离河道较近,土方开挖可能会造成房屋破坏,所以采用灌注桩连打与现在挡墙衔接。概算总投资约187万元。
2.2招标范围 :泰州市野徐镇永寨河兴民路桥工程施工标合同范围内容。
2.3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120个日历日,计划2018年3月10日开工(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2018年7月8日完工。
2.4支付方式:审计结束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余款(含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一年。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2016】35号)《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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