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十一中学外墙改造及绿化工程 已由 神木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神木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招标人为 神木市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神木市
2.2工程规模:外墙真石漆面积为17511.2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一标段:90 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一标段:外墙真石漆;二标段:校园绿化。
2.5项目估算价:约770万元。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外墙真石漆,投资约240万元;二标段:校园绿化工程,投资约530万元。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景观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必须是绿化或园林景观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1 月 9 日 9 时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 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