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泾源县卧龙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泾源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审发【2017】2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全额申请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招标人为泾源县中小河流治理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泾源县
2.2建设内容:坝体维修加固、原泄洪建筑物维修、原输水建筑物改造、机电设备(新增闸门、启闭机和配电设备、新建启闭机室、拦污栅)、安全监测设备(配套水情监测系统、闸门监控系统、变形渗漏监测系统、照明系统)
2.3标段划分:Ⅰ标段: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Ⅱ标段: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Ⅰ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Ⅱ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4根据固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施工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高于5家时,选5家入围;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全部入围);监理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