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甑子坪流域水环境保护整治工程(五方国际段)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为委员会以石发改〔2016〕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甄子坪流域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万平方,其中河道整治工程面积4万平方,景观环境面积10万平方。包括:清障疏浚58000立方,修建河提4400米等,休闲广场3000平方,管网工程10300米,种植灌乔木264株、植被6705.86平方,以及厕所、路灯等配套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的要求。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入渝信息库的信息截图。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或“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