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18年1月0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发改委、湖北省武汉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1)安徽省合肥市
2)安徽省芜湖市
3)安徽省天长市
4)湖北省武汉市
2.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约50MW。
3.付款方式: (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含10kV送出线路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勘查、测绘、可研,光伏屋顶评估、加固设计;接入系统一次、二次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等);设备采购:光伏组件(薄膜电池组件不适应本项目)、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结构加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试运行、服务(含竣工验收)。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并且提供光伏电站2年免费质保服务和10年运维服务。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为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光伏发电EPC项目。
(1)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壹级、承修壹级、承试壹级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质量、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发电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有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3)企业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发电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有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三)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四)提供针对参与投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09日至2018年1月13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18年1月0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发改委、湖北省武汉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1)安徽省合肥市
2)安徽省芜湖市
3)安徽省天长市
4)湖北省武汉市
2.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约50MW。
3.付款方式: (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含10kV送出线路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勘查、测绘、可研,光伏屋顶评估、加固设计;接入系统一次、二次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等);设备采购:光伏组件(薄膜电池组件不适应本项目)、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结构加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试运行、服务(含竣工验收)。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并且提供光伏电站2年免费质保服务和10年运维服务。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为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光伏发电EPC项目。
(1)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壹级、承修壹级、承试壹级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质量、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发电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有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3)企业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并网发电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有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三)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四)提供针对参与投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09日至2018年1月13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