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巫所溪水库工程(二次)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发改审批【2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剑河县巫所溪水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2 建设地点:剑河县境内;
2.3 工程规模:剑河县巫所溪水库工程的任务为温泉小镇娱乐项目、小镇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小镇和冷水沟农村人畜供水。初拟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46m,死水位618m,总库容115.7万m3,兴利库容101.88万m3。
2.4 建设投资:工程项目建议书估算总投资约 12810 万元;
2.5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满足业主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要求;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工程建设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 align=justify>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须有水库枢纽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 的企业。
3.4 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 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1月11日9时00分至 2018年1月15日23时3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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