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4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对海南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4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400MW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境内,东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95km。场址区处于山前冲洪积平原,地貌类型为荒漠。场址海拔高程在2994m~3164m之间,地形总体表现为南高北低的态势。场址区地势较平坦、开阔,其南北向长11km,东西向长约16km。本工程装机规模为400MW。
风电场北侧为G6国道,交通方便、运输便利。本风电场场内道路与已有沥青道路(X308)相接,道路路基为天然砂砾石,路基宽度为5.5m,已施工至各个风机机位。风电场风机安装施工完成后,在现有路基上铺设4m宽10cm厚的天然砂砾石路面作为检修道路。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招标项目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风电场总容量400MW,土建工程主要包括:
(1)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和填筑,地基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混凝土浇筑,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等),钢筋制安,基础环支撑件安装,基础环安装调平;接地,基础防腐密封,沉降观测;基础防腐密封,地面硬化。
(2)风机吊装平台场平工程、防洪及排水工程。
(3)风电场检修道路路面工程。
(4)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准备与临建工程。
1.2.2 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3月5日开工,4月15日首台风机基础浇筑,9月5日全部风机基础浇筑完成,2018年11月30日完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若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时,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至少2个49.5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场土建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不含分包业绩)。
1.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7 项目经理资质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管安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9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15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6日 8:30~11:30,14:30~17:30。
1.9.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